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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补办流程
1、补证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1.5寸白色背景彩照两张、证书查询打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各级中心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办理相关补证手续。(说明:申请补办发证日期为2011年1月1日以后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未上传电子版照片的,补证申请人须通过报名机构先行上传。)
3、无特殊情况下,自接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4、补证申请人须在证书发放所在地办理补办手续,不受理越级申办。
5、相关要求:(1)盟市受理补办业务,初审合格,须将补证人员名单在盟市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同时将申报材料加盖盟市公章报至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业务办理部。(2)根据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主办单位: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劳动力市场
邮政编码:010020 电子邮箱:nmosta@163.com
网上支持(职业资格问答) 电话支持(010-852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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